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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视野中的毛泽东

(2004-10-24 00:00:00) 来自:辽宁社会科学院/吴世旭


    一、毛泽东作为民俗学研究对象的可能性<br>
    从民俗学的角度来谈论毛泽东或许会给人以哗众取宠的感觉,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民俗及民俗学似乎主要关涉普通的下层民众而与社会精英人物没有太多的直接关联;同时,在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史中,以类似人物为对象的学术研究的确寥若星辰,这与以往民俗学的学术目的和理论倾向是符合的。但是,以此来否定这种研究的学科合法性或置疑其学术研究的严肃性,未免失之武断,因为个人的感觉与学科的历史并不能作为否定或质疑特定研究的有效论据,而学理上的论证才是根本性的。<br>
    众所周知,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民俗学是在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过程中形成的。从晚明到清朝中期,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在内部发生了变化,到了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开始介入,并和内部的变化纠缠在一起,从而使这一时期的中国社会变迁具有了双重性的特点。与此相对应,当时的社会思潮也体现出双重性的特点,一方面是包括诸如变法维新等的思想启蒙主义思潮,另一方面是饱含振兴中华救亡图存意识的爱国主义思潮。中国民俗学的兴起与这些思潮紧密相关,正是在它们的影响下,中国民俗学把目光投向了身处社会下层的普通民众,因此有人把早期的民俗学运动形容为“眼光向下的革命”。这种“眼光向下”的理论倾向作为中国民俗学安身立命之本一直延续至今,并在民俗学界拥有广泛的认同。民俗学界关于民俗定义的争论在微观上很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一直以来,民俗学都把民俗之民(民俗主体)匡定在中下层民众的范围之内,这似乎已经成为不言自明的定论。但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一些人以“皇帝也过春节&quot;为例证来置疑基于官民二元对立的“中下层”说,中国民俗学的泰斗钟敬文因此提出带有妥协性的“全民”说,虽然肯定了民俗主体的全民性但仍强调民俗研究应以中下层民众为主。后来高丙中发展了钟氏的观点,通对以往民俗定义的精细拆解,他把民俗之民扩大到任何人,这样一来,就有点过犹不及了,因为民俗主体毕竟还是有其特定的规定性的。<br>
    民俗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将其割裂开来分别探讨,势必会出现民制约俗、俗制约民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混乱状态,结果只能是无力地停留在民是俗的民、俗是民的俗的循环争论上而原地打转。这时,学理上的思辨便走到了尽头,如果不及时另辟新路,学术研究就容易变成赌博。高丙中最后挑了俗这一边,并用以“模式化”为核心的民俗特征论对之加以限定。如此看来,以往关于民俗定义的争论已经走进了死胡同,最终的结论也只能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失去了对研究对象的控制。在我看来,如果换一个思路,以往的诸多困扰或许就会成为假问题,因此,我主张放弃本质主义的民俗主客体论,而代之以民俗场域论。民俗作为一种社会与文化现象,尽管在具体的活动层面上有主客体之分,但是这却不足以将其视为界定民俗的根本依据;只有将民俗放置到其存在的抽象场域中,作为整体的民俗才能在学术的意义上获得自身的规定性。也就是说,我可以建构一个抽象的民俗场域,使其能够把具体的民俗活动统摄到一起。对于这场域,我不想在此做过多的阐述,因为这对我们的论题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关重要的一点在于,这个概念有助于消除以往关于民与官的虚假争论,从而确立一个操作性较强的理论平台,即不管一个人在社会中扮演何种主要角色,只要他进入民俗场域,民俗活动的展演就成为可能了。就本文而言,尽管毛泽东是以一个政治家和军事家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但是他的社会角色并不是单一而固定不变的,作为具体的人,他和任何人一样都无法完全跳出民俗场域而存在,这也就是他能够成为民俗学研究对象的基本条件之一。<br>
    不过,仅仅将毛泽东置于民俗场域之内加以研究,还低估了民俗学的学科价值和关于毛泽东的民俗学研究的价值,因为既然毛泽东和其他人一样处于民俗场域之中,这样的研究就不具有研究对象上的个性特征。我们都知道,不同事物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民俗场域对毛泽东的社会与文化形塑必然会对他扮演的其他社会角色造成影响,同时,由于上个世纪大部分时间里毛泽东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我看来,从民俗学的角度探讨这些关联或许更具有学术的和现实的意义。另外,在毛泽东生前与逝后由他而起的各种民俗同样具有民俗学研究的价值。<br>
    二、民俗场域中的毛泽东

    人生来就别无选择地处于特定的文化之中,而民俗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同样是任何社会成员都无法避免的,因此,民俗学有一句名言说,人之于民俗,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作为一代伟人,毛泽东和普通人一样处于民俗场域之中。&nbsp;   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出生于湖南韶山,母亲文七妹自然高兴万分,为了能使儿子“长命百岁”,她先后采取了四种民间“措施”:其一,让毛泽东拜七舅妈为干娘;其二,替毛泽东向南岳观音菩萨许愿,并答应将来他长大成人后去还愿;其三;让毛泽东拜“石观音”为干娘;其四,文氏自己吃“观音斋”。从2岁到8岁毛泽东主要是在外祖母家度过的,由于外祖母虔诚信佛,每逢观音菩萨的生日、成道日和涅粲日,都会让舅父舅母领着向石观音礼拜。1951年5月,毛泽东在北京接见他的表兄文运昌等人时曾经回忆道:“我小时候有个乳名叫‘石三伢子’。那时候我母亲信迷信,请人算八字,说我八字大,不拜个干娘难保平安。母亲带我去棠佳阁外婆家,发现路上有一块人形巨石,便叫我下地跪拜,拜石头为干娘。因此,母亲又给我取名‘石三伢子’。<br>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干亲、拜菩萨和起贱名是很普遍的民俗。劳动力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民众主要依靠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来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因此形成了多子多福观念,但是,传统社会中医疗水平的低下往往使人们对人丁兴旺的追求面对着婴幼儿死亡的现实威胁,这时民间信仰就成了人们表达美好愿望的重要方式。在民间信仰中,不管是特定的观念还是特定的仪式都体现了民众独有的想象与判断的逻辑。比如,认干亲主要是婴幼儿期的习俗,其目的在于希望婴幼儿能够健康成长,免受疾病与灾难的侵扰,因此,干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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