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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与 郑培民精神

(2004-02-16 00:00:00) 来自:辽宁工学院  李静


    郑培民同志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郑培民精神的实质就是执政为民、廉洁奉献、 开拓创新。他担任领导职务近20年,时刻不忘以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扬。在郑培民身上,我们看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郑培民同志就是新时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光辉典范。<br>

    一、“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现途径



    做官先做人,这是郑培民同志给我们的最大启示。郑培民是典型的平民官,他生前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为老百姓鞠躬尽瘁,是实践“ 三个代表”的光辉典范。他做官不为己,用权只为民,大公无私,心怀天下,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即使身染重病,仍然心里装着群众,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他身上时时处处都体现了民本思想。

    其实,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做官的思想言行对与不对、正确与否的标准只有一条,这就是邓小平同志讲过的“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郑培民同志的道德自律十分严格,他身为高官,不到60岁年纪,却坚持写了40年日记,经常地自觉地“省吾身”;他对待自己的个人生活,对待家属和子女,严格得近乎苛刻;他一生光明磊落,用湖南省委书记说的话:“他这个人,没有一件事情摆不到桌面上”。<br>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无论“官”有多大、位有多高,在整个社会关系中仍是普通的一分子,在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面前没有任何特权。这个要求,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否则,就不会被社会所接受,也就谈不上做好人和做好“官”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领导干部尽管在地位、权力等方面有别于普通群众,但如果忽视了做人,仅仅依靠权力和地位去推动工作,那是远远不够的。古语讲“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br>
    郑培民在日记中曾这样写到:“在湘西,我也要像在湘潭一样,多做造福人民的事。湘西的大片荒山有待披上绿装。我要继续为此尽心竭力,使其在我任职期间取得大的进展。” 他在湘西的两年中,跑遍全州218个乡镇,住过30多个乡镇;在“九八”抗洪中,他亲临一线指挥,平均一天只睡两小时,还身患心脏病和糖尿病,直到抗洪胜利。

    由此可见,做一名人品可信、人格可敬、人生可赞的好干部,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按照胡锦涛同志要求的那样,“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深刻理解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难,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实际问题入手,抓住重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br>
    “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能以郑培民同志为榜样,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党性修养,增强群众观念,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不是脱离群众、不尊重群众甚至违背广大群众意愿,那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就会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我们周围的领导干部高尚的情操和对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并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使人民群众普遍地享受到自己所创造的振兴和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朝着共同富裕、民主文明和现代化大步前进。<br>


    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



    《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句话:“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郑培民的人格磊落特性在党性的锤炼下,表现为鲜明的政治磊落。他在生前身后,都透明如水,洁白而坦荡。<br>
    在日记中,他曾写到:“个人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会到要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就应努力做到:胸怀要宽,办事公道正派,大事不糊涂,“屁股”上要干净,不感情用事,要努力办实事,要勤奋学习。多年来,力求在实践中切实做到:大浪淘沙,警钟长鸣,牢记宗旨,永葆本色。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郑培民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不忘党的宗旨,保持党的本色,身居高位却毫无官气,手握重权却从不谋私利。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是在他踏踏实实为党工作的过程中实现的。<br>
    郑培民之所以具有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根本原因在于他非常重视世界观的改造。他说得好:“政治信念的动摇,必然导致思想道德防线的全面崩溃。” 因此,对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改造世界观,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须臾都不可放松。<br>
    应该看到,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党内确有一些人逐渐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不愿意艰苦奋斗,贪图享乐的思想滋长起来了。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把自己的地位、影响和工作条件,看成是自己的所谓既得利益,不是用这些职权和条件来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而是用来为自己捞取不合理的、非法的私利,有的甚至把这些东西看成是谁也碰不得、动不得的私有财产,想方设法地要去维护和扩大这种所谓既得利益。成克杰、胡长清、丛福奎等从党的高级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就是这样的例子。他们有的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的信念动摇,大肆索贿受贿,为自己留所谓的“后路”;有的权欲熏心,由精神空虚演<br> 变为求神拜佛、疯狂敛财。总之,世界观的蜕变,导致了腐化变质。而以权谋私、腐败堕落、独断专行、滥用权力的干部不仅损害党的形象,腐蚀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使人民群众对党领导的先进性产生怀疑,党的领导威信下降,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了重大损失,当然更谈不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了。<br>
    可见,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如果放弃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就会身败名裂,终究要受到人民群众的反对和抛弃。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大改革的年代里,在“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充满诱惑的环境中,我们更需要向郑培民同志学习,在职务面前清醒,在权力面前清醒,在金钱面前清醒,“永做人民公仆”。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br>


    三、“更新观念、摆正位置”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保障



    古往今来,大凡人格高尚者无不是做人一身正气,做事立志报国,做官执政为民。然而,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积淀了浓厚的官僚色彩。管理者与人民的关系长期被本末倒置。“官”被溢美为“父母”,人民被下称为“子民”。 诚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许多被老百姓称道的“清官”“正吏”也有许多是品格高尚、爱民如子者,如“包青天”等,但从本质上说,他们只是封建专制制度的代表和化身,是统治和奴役人民的工具。

    而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就决定党员干部和群众之间有着与封建社会中“官民”之间截然不同的关系。邓小平同志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种认识归位了,所以才有了一大批优秀的共产党的干部出现。郑培民无疑是杰出的公仆代表,他的“平民”意识很强,他可以与湘西腊耳山的苗族兄弟一起生活,与湘西雨农村的土家同胞一起下田劳作,在省会与一位盲人作家热情拥抱,在指挥抗洪抢险的第一线拖着病体与老百姓一起扛沙包……就在他一个又一个的不经意间,在老百姓的心中一位当代共产党领导干部的感人形象树立起来了。

    学习郑培民,永做人民公仆,就必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究竟谁是主人,谁是“仆人”?如何认识和回答这个问题,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虽然都身居领导岗位,手中握有大大小小的权力,但是绝不同于封建官吏或资产阶级政客。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为人民办事。如果这个问题认识不清楚,角色就要发生错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无从谈起。郑培民同志不论是担任市、州委书记还是当了省级领导,始终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原则,信奉“老百姓比天还大”,把人民当作自己的父母。他身为高级干部,却始终保持与普通群众的平等关系,被老百姓称为“好朋友”、“好兄长”。这与一些干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以“老板”、“父母官”自居,甚至在群众面前摆架子、耍威风的所作所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出现这种差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子在于是不是真正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不是真正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将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相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主人地位相统一,坚持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统一,永远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甘心情愿、老老实实地履行人民公仆的职责。<br>
    学习郑培民,永做人民公仆,就必须把献身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只有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贡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中实现自身的追求,人的生命才是最有价值的。在郑培民同志的一生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他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事业的轴心。正是有了共产党人这种理想信念所提供的强大动力,他才甘当公仆,自觉奉献,不仅无怨无悔,而且感到无上光荣。他以实际行动证明,入党就意味着奉献,而不是索取;当干部就意味着服务,而不是享受。我们学习郑培民,就要像他那样把人生的目标定位于为人民服务,坚决摒弃那种仅仅为自己、为家庭而活着的狭隘思想,摒弃那种把升官发财作为人生目标的错误取向。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时间,真正能够为党和人民干点事的时间很有限。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明白这个道理,自觉地为民尽职、为党分忧,真正把永做人民公仆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br>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将执政的权力委托给我们党,就是希望我们党为他们谋取更大更多的利益。我们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执政为民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对党而言,执政为民意味着执政是手段,为民是目的;对人民而言,党坚持执政为民则是对人民主人地位的确认与巩固。<br>
    应当看到,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封建官僚”的行为并非不见踪迹,在某些“衙门”,依稀可以看到“父母官”仍在作秀或作派。而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所不屑的,所反对的。对照郑培民这面镜子,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了。我们的领导干部,只有更新执政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br>
    总之,我们学习郑培民同志就要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不忘以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崇高品格;学习他心系群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最高追求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学习他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谦虚谨慎、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学习他顾全大局、公道正派,认真执行党的干部工作原则,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的模范行为。而这一切,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义所在。如果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当好为民造福、为民解难的贴心人,那么,我们的小康社会,我们期待的更加美好的未来才能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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