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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兴国”与“为民”的有机统一

(2004-01-08 00:00:00) 来自:辽宁工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 李宁


   “我们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这一论述,从执政兴国与执政为民相统一的角度,揭示了“三个代表”思想内涵的执政理念。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目标和宗旨作了富有创造性的深刻阐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br>     一、“兴国”:中国中产党的目标指向
    所谓“兴国”,就是通过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发展来提升综合国力,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局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既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也是党在现阶段的主要执政目标。这一目标,是我们党在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历史性转型过程中经慎重选择而确定的综合性社会发展趋向,这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三个代表”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正是兼容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体系发展观。<br>     如江泽民同志所说,“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虑,归根到底要看党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实际作用。”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科学精神和务实态度。也不难看出:党要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就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并在推动历史前进、引领历史发展的实践中去印证、书写和丰富这一先进性。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世界历史性征程上,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史命。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于时俱进的发展、创新意识和“三个代表”的理论诉求上,更体现在党的执政兴国的目标追求和为此展开的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上。<br>     改革开放以来,党正处在执政兴国、推动发展的实践中不断体现和发现自身的先进性。时至今日,在13亿人口的大国,我们创造性的实现人民生活水平上的小康水平,这无疑是中国发展史上的新的里程碑。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在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新世纪、新阶段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局面。”这赋予我党执政兴国目标以新时代内涵。<br>     在“5.31”讲话中,对“兴国”这一党执政的时代目标的丰富内涵作了全面揭示。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三方面内容:一是经济发展,二是政治民主,三是精神文明。首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其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从而也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目标。第三,用“三个代表”思想统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培育和弘扬民主精神,既是实现“兴国”目标,提升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建设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内在要求。这三方面有机互动、彼此涵摄,共同构成新时期党执政兴国的综合性目标体系。<br>     二、“为民”: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br>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人民性,体现了“为人民”与“依靠人民”的辩证统一,其理论关注点侧重于“为民”的价值取向。而“兴国”的目标与实践,是以“为民”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所以党执政兴国的精核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本质在于坚持执政为民”。<br>     所谓“为民”,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它以人民为最高价值主体,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实践为最高的价值评价标准,体现的是科学彻底的人民主体论的价值观。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产生、发展和奋斗的全部意义,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就在于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抓党的作风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归结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关心人民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从历史上看,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谋幸福的实践表现。<br>     从根本上说,党的“执政为民”的权力价值观,正是党的宗旨在执政层面上的具体表现。坚持“执政为民”的权力价值观,并在实践中,一贯地落实、执行之,这是容不得半点含糊的。“三个代表”指出,“在执政条件下,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廉洁奉公,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我们手中的权利。我们的干部必须时刻记住,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和小团体来捞好处,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这是执政理念高度对共产党人权力价值观所作的准确定位。<br>     当前,加强 “执政为民”的权力价值观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时代意义。从我国国情看,反腐败是我党关于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的防线,强化以“执政为民”为权力取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理念建设,无疑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建设。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br>     三、把党建设好是实现 “兴国”和“为民”有机统一的关键<br>     中国共产党执政,志在“兴国”,意在“为民”。“兴国”是“为民”的载体、支持和实现手段;“为民”时“兴国”的价值取向、出发点和归宿点。二者在实践上统一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践上统一于党所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二者的统一必须诉诸长期、艰苦的努力。实现二者统一的关键是把党建设好。<br>     党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所以,“治国”与“ 治党”表现出一种内在的一致关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江泽民同志指出:“当今中国的事情办的怎么样,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状况和战斗能力、领导水平。”党肩负“兴国”的历史使命,承载“为民”的价值目标,党的建设构成中国现在化建设系统工程的核心。进入新世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它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党”这个基本问题,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抗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课题,为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发展指明方向,成为21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科学理论指南。“5.31”讲话指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用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突出问题。”这一论述,精辟独到,内涵深刻。“三大建设”有机统一,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而实现这种统一的保证,就是党的制度建设,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我们党与时俱进的伟大征程中,加强党的建设与反腐败现象,表现为统一的历史进程,这同时也是“执政兴国”与“执政为民”的统一不断得到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历史性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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