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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2003-12-15 00:00:00) 来自:辽宁工学院材化系 刘丹


    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强到弱,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一大法宝。总结党八十年的历史经验最根本一条就是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朝着党的建设目标来加强,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政党在不同年代,都相应提出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的实施了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的实施了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br>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十六大提出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在全党兴起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这是我们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战略任务。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br>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br>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着浓厚的感情帮助解决群众的难处,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根本职责。<br>   空喊口号要不得。<br>   心里装着群众,时时想着群众,处处为了群众———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条件怎样变换,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基本要求,始终不会改变。然而,现实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漠,背弃了这一原则。<br>   “我们要时刻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经常可以听到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大会小会上这么说。但实际上,确有一些人并不能做到心口一致:少数领导干部要么是对群众的实际利益漠不关心;要么是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牟取私利;要么干脆为了一己之利,明目张胆地损害群众的利益。群众的困难究竟是什么?解决群众的困难要做些什么?他们并不清楚,甚至并没有想要弄清楚。<br>   江苏兴化市戴南镇近日出现的咄咄怪事,就很具有典型性。该镇地处淮河流域,经遭受水灾。前些年市里提出了建设“无坝市”的口号,在密布的河网上修建了圩闸。然而,戴南镇名义上为解决群众困难而建的圩闸,实际却只有光秃秃的混凝土框架,没有修闸门。更可气的是,近3年来,农民还被要求每年每个劳力交40元、35元不等的“闸站配金”说是用于搞闸站建设。这种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并不能解决群众的困难:洪水一来,大片田地村庄顷刻沦为泽国。在解决群众困难时不认真、不彻底,冷了群众的心,损害了党
和政府的形象。<br>   群众疾苦挂心间<br>   领导干部多数是从基层起步、逐步成长起来的,理应有很强的群众观念、对基层和群众有很深的感情。可为什么有些人职位越来越高,却离群众越来越远,对群众的疾苦越来越冷漠?这不能不令人深思。<br>   有些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有些人长期不学习、不钻研理论,对党的事业失去了热情,滋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把心思用在个人升迁、牟取私利上,头脑里全无群众冷暖疾苦,更无暇顾及群众现在缺什么、想什么、盼什么。有些干部受时下某些不良风气影响,抵御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物欲逐步膨胀,直至为了满足个人私利置群众切身利益于脑后,蜕变为庸俗的个人主义者。<br>   有些干部作风上出了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并非不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而是缺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搞调查研究的意识,整天忙于开会、酬搞政绩工程;有些干部也想下基层,想多给群众办些实事,但想到进村入户要“晴天一汗脚泥”,想到进厂房、下街道要摸情况、搞调研,就觉得太苦太累,就有了畏难情绪,于是乎“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中午吃顿饭,拍拍肩膀好好干。”作风飘浮,就会日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上欺瞒,对下糊弄,成了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关心群众利益”也便成了一句空话。<br>   还有反映民情、表达民意的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就业、住房、乱摊派等问题,一直是群众的燃眉之急。但实际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不能完全得到回应,一些信访部门信件堆积如山,群众纷至沓来,而真正能受理、落实解决的问题却少而又少。有些地方干群关系长期紧张,民情的传递渠道一直不畅通,久而久之群众对干部失去了信心,导致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br>   善从“小事”做起<br>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首先就要从思想上改变一些干部漠视群众利益、把群众困难看成“小事”的错误观念。中小学乱收费、医疗行业“红包”现象、公路“三乱”等问题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实则件件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甚至牵涉到他们的健康状况、工作前途乃至生命安危,决不可小视。在今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吴官正同志明确提出,要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治理这些不被重视的“小腐败”。今年上半年,各地<br> 区各部门按照这一要求,下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br>   从“小事”做起为群众排忧解困,还要转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从2000年底起,在持续两年的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全国有400多万名省、市、县机关干部进村入户,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学教活动期间,基层干部共为农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686万条,协调解决生产资金527.1亿元,各地共修建乡村道路176.9万公里,打井128.9万眼,架设乡村桥梁20.2万座,为7.4万个村通了电。在湖北农村,广为流传着盛赞学教活动的顺口溜:“以前干部下乡,群众心里发慌,不是催耕催种,就是要钱要粮;如今干部下乡,群众跟着沾光,帮着修桥修路,带领群众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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